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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人办理宗教工作者签证程序

发表时间:2015/12/16 00:00:00  来源:www.31012333.com  作者:www.31012333.com  浏览次数:2051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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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述
根据美国《移民与国籍法》(INA) §101(a)(15)(R),希望进入美国在宗教团体担任短期工作的人员需要申请R类签证。
条件
宗教工作者包括由著名宗教团体指派主持宗教礼拜仪式并担任其他(通常由宗教神职人员执行)职务的人员,以及从事宗教职业或工作的人员。要申请宗教工作者签证,应符合下列条件:
您必须归属于某个宗教派别,并且该教派是受到美国法律承认的非营利性宗教团体。
您的宗教派别及其附属机构(如适用)必须属于免税范畴或有免税资格。
您必须满足下列标准:
a) 在申请宗教工作者签证前,已加入教派两年
(b) 计划担任所属教派的牧师,或在合法的非营利性宗教团体(或此类团体的免税附属机构)担任宗教工作
(c) 在申请前一年居留在美国境外,并且此前已在教派中供职满五年。
我们并不要求您在美国境外拥有无意放弃的住所。但是,您必须证明自己将在合法身份状态结束时离开美国,并且没有特殊情况或证据表明您会在美国滞留不归。
申请批件(Petition)
您受雇的美国宗教团体必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处(USCIS)提交I-129表(非移民短期工作者申请批件)并获得批准。
注意: 准备雇用申请人的美国宗教团体应尽早提交申请(但不要早于入职时间前6个月),以便留出充分的时间完成审批和后续的签证处理工作。
您必须等待I-129、申请批件获批,然后才能在使/领事馆申请签证。申请批件获批之后,申请人的雇主或代理公司将获发I-797表(批准通知),作为申请凭证。签证官在面谈时将通过美国国务院的申请信息管理系统(PIMS)核实申请人的申请批件。
申请人在使/领事馆面谈时应出示I-129批件编号以便签证官核实。请注意,申请批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,申请人仍有可能因为不符合美国移民法的规定而被拒签。
申请材料
如需申请宗教工作者签证,应缴纳申请费并提交下列材料:
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(DS-160)。
前往美国旅行的有效护照,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(享受豁免的特殊协议国除外)。如果护照中包含的人数多于一人,则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。
一(1)张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(5.1厘米X5.1厘米)照片。
如果签证获发,可能还需缴纳一笔签证互惠费,具体情况视申请人的国籍而定。
有关批件编号,请在I-129申请批件上查找。请注意,面谈时无需再出示I-797表。
如何申请
第1步
完成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(DS-160)。
第2步
缴纳签证申请费。
第3步
在本页面预约面谈。要预约面谈,需提供以下三条信息:
护照号码
签证申请缴费收据上的编号
DS-160确认页上的十(10)位条形码编号
第4步
请按照约定的时间到使/领事馆进行面谈。请随身携带一份预约单打印件、DS-160确认页打印件、一张最近六个月内的近照以及所有新旧护照。如缺少上述任何材料,申请将不予受理。
支持性文件
支持性文件仅是签证官在面谈时需要考虑的众多因素之一。签证官将综合职业、社会、文化和其他因素,根据每位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和判断。签证官需要权衡申请人的赴美意图、家庭背景、在原居住国的长期规划等各方面信息。每一个签证申请都将视为独立个案处理,并依据法律给予充分的考虑。
注意:请勿使用虚假材料。欺骗或歪曲事实可能导致永久拒签。为保护个人隐私,申请人应将材料密封带入使/领事馆。使/领事馆秉承信息保密原则,不会向任何人公开申请人的材料内容。
请在面谈时携带下列材料:
您目前所属团体特定部门授权主管出具的正规公函,证明您在美国境外的宗教关系仍将继续保留,并且境外团体与美国境内团体(完全或部分)属于同一教派,此外在申请R类签证前,您加入教派的时间已达到两年期限。
如果您是牧师,则公函应注明授权您主持教派的宗教礼拜仪式。公函中应详述您的工作职责;
如果您是职业宗教工作者,您应当至少具备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,并且满足从事宗教工作的最低门槛;
如果您计划从事非职业宗教工作,并且该项工作与传统宗教职能相关,则您必须具备相应条件。
薪酬安排(包括工资的金额和来源、食宿和其他任何可折算货币价值的福利)以及相应声明(确认上述薪酬为所提供服务的回报)。
您准备提供服务的教派或其附属机构特定部门的名称和地址。
如果您准备为教派的附属机构工作,请说明教派与其附属机构之间的关系。
您所属宗教团体的资产证明和运作方式。
您所属宗教团体的注册文件(根据适用国家的法律要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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